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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:租房遇陷阱难退服务费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www.101fang.com        2007-02-08

  节日消费陷阱系列之一:租房篇

    为事业而“漂”在北京的年轻人、身处繁华都市的异乡人难免在租赁房屋时遇到一些麻烦。希望事主李南(化名)租房时的亲身经历,能给您提供一些参考。

    承诺有房先交服务费

    近日,李南租住的房子将要到期,她通过朋友介绍及房产中介找了许久,一直没找到比较合适的房源。后来,李南在一房地产中介网站搜索到一则出租信息:“玉林小区一套一居室,月租金700元”。“这套房子不错。正合乎我的心意。”李南说,她于是便打电话过去询问。一位自称名叫林枫的女士回答说:“这套房子您随时可去看,现在打车过来我给您报销路费,我们只收取300元的服务费,如果您看不上房子就不收费。”

    见对方说得天花乱坠,李南便来到指定地点——朝阳区华腾园某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部。林枫这时说:“先交300元服务费才能看房子”。李南有些诧异:“看完房子再交费吧。”林枫说,“你先看房子,如果不满意我们如数退还服务费。”李南信以为真,交了300元并在协议书上签了字。李南还让林枫在协议书上注明一条——“如果甲方所看房屋与乙方提供的房源不符,退还甲方所交的300元钱。”随后林枫就让该公司的业务员带她去看房。

    多次推托无法见房主

    当日晚6点,她就与业务员刘某一起来到了玉林小区。刘某先后给房主打了几个电话,随后对她说:“真不巧,房主刘先生回望京的家了。”“林枫说已与房主谈妥,才让你带我来看房,房主怎么突然走了呢?”李南不解地问。“房主的确有事回家了,我就要下班了,要不你与房主直接联系。”业务员刘某随后递给李南一个写有房主信息的纸条。李南在电话里与房主协商半个多小时,但房主表示当晚的确回不去,只能第二天中午再打电话联系。

    次日一大早,李南多次拨打房主和业务员的电话都没回音。她又与林枫联系,林让李南找刘某,刘某说正在同房主联系,联系好后再给她答复。经过几天反复推托后,一位自称业务部经理的董某称,房主联系不上了,他们可帮李南另租一处合适的房子,但不再收取费用。

    未看到房子却不退费

    这时,李南才真正明白自己受骗了。她当即找对方负责人要求退款。“负责人出差了。”该信息咨询服务部经理说。“广告上说有房源能看到,实际上没看到房源,你们未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就应该退全款。”“你已违约在先不能退回押金”。对方强硬地回答。

    第二天,李南向北京市消协投诉,几天后双井工商所的刘先生进行了调解,该信息咨询服务部业务主管董久才答应退还一半款项。

    消协提示

    消费者不要轻易掏腰包

    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投诉事务部主任王前虎说,中介服务在城市消费中一向是投诉热点,其中以租房中介、二手房服务问题最为突出。

    他提醒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:其一、应该选择北京比较大的房产中介公司。因为其规模较大、运作程序规范、政府监管力度大,也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考虑。一旦出现问题也好解决。其二、消费者不要一味地贪图便宜。其三、不要轻易地掏腰包,要留有维权的证据。签订合同时要将关键内容写入合同,比如提供假房主或是虚假房源对方应退还全款等。

    他表示,由于目前一些规模较小的房地产中介牟取短期利益,而使得房地产中介的市场信誉度不高,而监控机制的不完善也破坏了市场秩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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